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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七 海盗的野望 (第3/4页)
相还颇为的英俊,身量极高,足差不多得有两米左右,也是极为的粗壮,胳膊比陈贵的腰还要粗些。一头乱糟糟的勃艮第红色泽的头发代表这个‘红毛夷’很大可能性拥有荷兰血统。 和他的体型形成鲜明对比的乃是他的衣着,他穿了一件儿紧身的亚麻衬衣,外面套着一件儿黑色的外套,衣服洗得很干净,上面血迹污垢丝毫不见,衣服上的扣子整齐的扣着。下身则是一条褐色的裤子,小腿上还穿着英国水兵制式的那种厚厚的白色长筒袜,他的头发梳的整整齐齐,打理的很干净。 他稳稳的站在陈贵的身边,左手插在腰间,右手拿着一把水手刀,整个人优雅而沉稳。若是抛开环境不谈,这哪里是个海盗?分明就是一个优雅的贵族绅士,指挥若定的海军军官。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博格坎普的经历跟陈贵有些相像,他出身于荷兰阿姆斯特丹的一个贵族家庭,而其家世更是显赫,其父亲乃是主宰整个荷兰的七十人议会之中手握大权的十七绅士之一。不过,他只是他父亲最小的一个儿子,无权继承爵位。当他的父亲让他在阿姆斯特丹最大的一家银行百分之三十七的股份和一艘坚固的大船外加一百三十个训练有素的船员之间做出选择的时候,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 然后,他成为了一艘武装商船的船长。 他的船只来往于荷兰和新大陆之间,这时候正是新航线崛起,无数的欧洲淘金者涌进美洲的时候,那里简直是黄金的天堂,每一次出航,都会带回来价值十几万金榜的利润。 当然,与之伴随的也是萦绕不去的风险。 这时候的大西洋上,海盗是敌人,敌国的舰队是敌人,商人也是敌人。这些武装商船,碰到军队的时候就是老老实实的商人,碰到比自己弱小的商人的时候也不会介意客串一把海盗,而碰到真正海盗的时候,也不会坐以待毙。 但是博格坎普却是其中异类,他是一个虔诚的清教徒,谨守着自己心中原则——只打劫,不杀人。 如果他连打劫都不干的话,他手下那帮子无法无天的船员会第一时间把他绑在桅杆上风干。 只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五年前,博格坎普的船刚刚离开英吉利海鲜不超过三个小时,就被一艘英国船给打劫了,一艘武装商船。 兴许是好人好报,又或者是看在博格坎普那权势煊赫的老爹的份儿上,船长没有杀他,正好他的船上缺少水手,就让这些人在自己的船上干些零头碎脑的工作。而他的船,不是去往新大陆,而是向着东方而来。 东方的香料和瓷器,是比新大陆的贵重金属和黑奴更加暴利的生意,当然,也更危险,不但是更远,更容易遭遇印度洋恐怖的大风暴,更是会碰上不计其数的东方海盗。 但是博格坎普很幸运,大船在经过了几个月的航行之后,在交了一笔钱给南中国海盗王之后顺利的到达了远东,已经过了台湾岛并且顺手抢了一艘运送白糖的日本船,于是船长决定,改变路线,先去扶桑的肥前港把这一船糖卖个高价,然后再去明国的天津港。 然后他就倒霉了。 他碰上了陈贵,货物被抢劫一空,船上的头头们被杀,那艘船成了现在陈贵的座舰。而博格坎普和他的水手们,却是因为阶下囚的身份,免于一劫,只不过却还是没有改变命运,只是换了个主人而已。 而在当了两个月囚徒眼看着就要被饿死的时候,博格坎普无意中表现出了他在海航上面的极高造诣和指挥水手的天分,可以说,他比陈贵手下的任何一个头目都要合格,而且在关键的时候还可以充当领航员的角色。 于是奇迹一般的,这位荷兰绅士成为了陈贵的副手。 不过,一个青衫儒生,一个荷兰贵族的海盗组合,真是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 “头儿,你看到那几艘大船了么?我想,咱们并不是他们的对手。” 博格坎普一张口却是纯正的大明汉话,这也是他这几年的收获之一。 他拧着眉头道:“他们实在是太大了,我们的船太小,这意味着我们要攻占他们的话,必须要攀爬上超过十五英尺的高度,而这个高度,足以让他们像是扎鱼一样把我们给轻松的捅死了。” 陈贵瞧着他微微一笑:“你说的没错儿,这三艘船,并不是我们能够对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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